江苏淮安市国联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淮安市国联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国联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已由淮安市人民政府以淮政发〔2022〕12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国联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淮安市国联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205国道东侧、中海华邦西侧、化工路北侧、里运河南侧。
2.2 工程规模:计划新建规模处理污水5万m3/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规划污水处理10万m3/天;新建污水管网约6.5km,其中管径大于1.5m的排水管网约5.2km,建设提升泵站1座。同时设计配套再生水管网1.3km。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及新建污水管网、配套再生水管网相关全部工程建设,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装配式构件(设备建造)驻工厂(场)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总服务期为1270日历天(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540日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13.8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