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打易镇长田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 已由 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望发改字〔2023〕52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望财农〔2023〕14号)、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望财农〔2023〕14号)94.1%、自筹资金5.9%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望谟县打易镇长田村;
2.2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下高庆安置点、打鸟安置点、马新寨组、长田组、马应组、新屋基组、高寨组、马场组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范围。
2.3项目总投资:5419912.09元。
2.4建设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下高庆安置点、打鸟安置点、马新寨组、长田组、马应组、新屋基组、高寨组、马场组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s://ggzyjy.qxn.gov.cn/) 进行公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07 月 06 日,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