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重要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建设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629111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 重要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建设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鹤浦镇
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建设1座新的水厂,水厂规模2.0万吨日,厂址位于樊岙水库下游现状管理用房,厂址总占地约20亩,水厂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水源为樊岙水库、黄金坦水库及小百丈水库,原水管线以三个水库联网供水,并通过现状供水管网系统向鹤浦镇域进行供水。
项目总预算: 750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对樊岙水库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