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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29 数据编号: 39242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新洲区人民政府邾城街道办事处新洲区202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邾城街)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洲区202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邾城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新洲区齐安大道8号4楼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或邮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KT-2023-0518-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7-2023-00030
3、项目名称:新洲区202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邾城街)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8.214191(万元)
6、最高限价:118.214191(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新洲区邾城街道,涉及破月村、站桥村、肖桥村、钱寨村、铁衖村、梅店村、红峰村、刘六村等9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渠道整治、新建节制闸、塘堰清淤、泵站更新、新建机井。详细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证(注册于本单位)、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材料、且提供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
(4)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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