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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29 数据编号: 39246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如皋市2023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丁堰镇-团结河)资格后审公告


如皋市2023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丁堰镇-团结河)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3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财政局 以皋财建【2023】4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2023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丁堰镇-团结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丁堰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工程总投资额118.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清杂、护坡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团结河(丁堰段)整治长度约1.75km,3.5m长密排木桩护岸402m,4.0m长密排木桩护岸651m,水面清杂10096㎡,坡面清杂19236㎡,坡面清杂(重度)3921㎡,护岸土方开挖367m3,土方回填1376m3,袋装土抛护657m3,管道接长3座,拆桥1座;投资额约11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7 月,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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