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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30 数据编号: 392595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南京江北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江北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建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G20230629
2、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技术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需求:对江北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无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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