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雄县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雄县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3]16 号);《关于雄县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3]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雄县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点:雄县城区30条背街小巷、16个社(小)区,8个机关单位。
(3)项目规模:本工程涉及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共包括30条背街小巷、16个社/小区,8个机关单位。其中:铺设雨水管网约13853米,铺设污水管网约3664米,污水管网清淤约31401米,修复道路面积约 66120 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投资4384.46 万元。
(5)计划工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单位业绩最低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施工或EPC(至少包含雨污分流或管网或道路或排水等)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的单个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施工或单个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EPC业绩。
设计单位业绩最低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工程设计内容至少包含雨污分流或管网或道路或排水等的业绩。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须提供所在单位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提供所在单位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须提供所在单位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两者可相互兼任)
(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