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蓝天油库埋地管线及铁路栈桥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蓝天油库埋地管线及铁路栈桥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蓝天油库埋地管线及铁路栈桥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股份黑安〔2023〕7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蓝天油库埋地管线及铁路栈桥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蓝天油库埋地管线及铁路栈桥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双榆街38号。
2.3建设规模:
(1)铁路卸油区至卸油泵房、卸油泵房至各罐区围堰之间落实保护、防渗及检维修,采用防渗管沟方式埋地敷设;
(2)付油泵至付油区之间、油气回收管线采用明管敷设;
(3)铁路卸油栈桥增设12台可燃气体报警器;
(4)对付油泵棚网架进行现状安全性鉴定后进行除锈刷漆等。
2.4建设投资:2992303.74元。
2.5计划工期:6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②、一旦投标即认定投标单位对清单无疑义、对施工现场及施工内容清楚,如无重大变更等特殊情况不予增加施工签证。
③、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施工安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由取得国家安全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④、中标单位严格按着工期施工,不得超工期。
⑤、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要与实际进场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不一致我公司有权追责停止施工。
(3)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