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检验监测招标公告
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检验监测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检验监测 项目编号:JG2023-3512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30日 0时0分~2023年7月20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71.242854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其中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项目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格式自定)。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以往检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