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京五路(城东街-崇因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京五路(城东街-崇因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五路(城东街-崇因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五路(城东街-崇因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2.2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给水工程887m(管径为DN315,设计压力0.3Mpa)、中水工程860m(管径为DN315,设计压力0.3Mpa)、雨水工程1820m(雨水方沟(B×H=3.6×2.66)850m,混凝土模块砌体;DN1200雨水管830m,DN800雨水管140m,环刚度SN8)、污水工程1774m(管径为DN800,环刚度SN8)、供热工程1774m(管径为D630,压力等级GB2级)、燃气工程920m(管径为De400,SDR11,设计压力0.4MPa,压力等级为中压A级)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2.3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定县京五路,西起城东街,东至崇因路。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提供后期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2家,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