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惠河流域分公司2023年度初沉池排泥破碎机配电改造)(项目编号:2023-ZC-25-0009-0309 ),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碑店再生水厂原水区初沉池排泥破碎机4台,对破碎机及其附属设备配电系统和电缆进行改造。合同形式为按实施地点的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限为(120)个日历日。
2.2 项目主要内容:
①电缆500米;
②镀锌管(DN65mm)500米;
③配电箱4台;
④低压配电系统4套;
⑤穿线管敷设500米;
⑥配电柜安装4台套;
⑦动力电缆接线箱更换及安装4台套;
⑧破碎机管线改造4台;
2.3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再生水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10万元(含)以上破碎机或者泵类配电系统改造或维修服务业绩;
(6)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7)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