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张家湾镇美丽乡村建设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坨堤村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张家湾镇美丽乡村建设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坨堤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401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坨堤村
一、招标条件
本 张家湾镇美丽乡村建设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坨堤村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4016001 ),已由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以 关于张家湾镇美丽乡村建设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坨堤村项目立项核准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533.632788万元,最高限价:533.605402万元 ,招标人为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包括新建 dn150、dn75、dn25 给水管总长度为 29843米,新增智能远传水表,新建阀门井8座排气井2座,水表井 325 座,拆除敷设在所有管道上的混凝土或沥青路路面等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新建 dn150、dn75、dn25 给水管总长度为 29843 米,新增智能远传水表,新建阀门井8 座,排气井2座,水表井 325 座,拆除敷设在所有管道上的混凝土或沥青路路面等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是指结构相似、使用功能基本类似,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本项目某标段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