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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7-18 数据编号: 40060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长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生活用水工程公告

长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生活用水工程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生活用水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1长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生活用水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图纸)。本项目估算造价约 46 万元。
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以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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