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每年)稻谷加工项目施工第二标段(稻谷平房仓3栋、消防水池及泵房、热风锅炉房及稻壳仓基础、总图工程等)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21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年稻谷加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年稻谷加工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委会创业农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院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2.4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大米车间、成品立体库、立筒仓、工作塔、接收罩棚及附属等招标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第二标段:稻谷平房仓3栋、消防水池及泵房、热风锅炉房及稻壳仓基础、总图工程等招标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总工期:第一标段计划工期: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9月8日,共计366日历天(具体分段考核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计划工期: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共计403日历天(具体分段考核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对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54500713.7元;第二标段:78038459.2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配备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班子人员在岗在位,服从招标人及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考勤安排,投标时提供承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