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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7-18 数据编号: 400746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藁城区兴安镇南董家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兴安镇南董家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南董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南董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藁城区兴安镇南董家庄村人居环境整治
  2.2 招标范围:据兴安镇关于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的重要指示决定对胜利东路、胜利西路进行更换便道砖及路牙石,统一栽种高杆月季、西府海棠等树种。对居委会大院进行整体翻修,在农丰西路壕坑处进行小广场建设并且对壕坑对面进行整体改造。修从友谊大街至环城路水系进行水网改造并对友谊大街繁荣东路、繁荣西路进行“白变黑”。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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