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泵站、太阳能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修服务(2023)(项目编号:
BJPS-2023-JT-NCB-GW-0084-03),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区所属各分、子公司为满足分公司防汛保障及应急抢险等工作的正常运行,拟采购泵站、桥区、再生水补水口等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修服务。框架形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年度采购合同+任务单,框架协议期限为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地区,使用量根据采购人(甲方)实际需要以任务单形式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累计具有150万元(含)以上的视频监控设备供货和维修业绩[其中维修业绩不低于100万元]。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8年6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18年6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