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给水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给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AJH-2023005
二、招标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本次招标工程为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给水工程施工项目(即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人民币400(不含400)万元以下,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2招标范围: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给水工程施工项目(本合同服务期内的施工项目提供自来水管网在设计年限内终身免费保修服务(供水加压设备质保年限另行协商确定));
4.3 招选单位数量:1家 ;
4.4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具体以实际项目地址为准);
4.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合同期满尚有项目在建的,自动延长至该项目结束);
4.6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以单个具体项目施工合同约定为准。单个工程项目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由该项目施工单位返工整改达到合格,承包人将按100%的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返工整改时间列入考核,工期不顺延。
4.7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金华市自来水公司验收标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