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阳县新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泗阳县新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位于泗阳县庄圩、爱园、王集等3个乡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泗阳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泗阳县庄圩、爱园、王集等3个乡镇。
2.2项目概况
新华灌区包括庄圩、爱园、王集等 3 个乡镇,耕地面积1.797 万公顷,设计灌溉面积 21.5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 15.05 万亩。目前灌区存在着工程设施老化、河道淤塞、供水能力下降、灌溉效益衰减等严重问题,与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很不适应。泗阳县新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估算投资约1.5亿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灌区信息化工程,管理设施等,建成骨干灌排体系齐全的新华灌区。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①泗阳县新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项目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五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②对本项目进行分析研究,系统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规模,根据论证结果进行全过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招标和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③ 视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如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上工作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2.4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或根据发包人实际要求时间),提交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后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2)项目建议书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后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或项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4)初步设计文件(或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15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规定)、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
(4)施工阶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5)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招标设计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
(7)服务期:约24个月(投标文件按731天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
(8)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工程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准)文件(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现场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本交易平台递交。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