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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8-2 数据编号: 40751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双回路用电安装工程(第3次招标)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双回路用电安装工程(第3次招标)已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以“桂街复[2022]34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为了灯湖净水厂日后的正常运行,保障其能源电力供给,需设置 3 座变配电站为全厂一二阶段所有用电设备供电。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263,399.1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费,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和④的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的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并以此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④投标人必须通过2022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资质审查(相关文件以佛山供电局生技部〔2023〕0023文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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