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江苏水行政执法睢宁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水行政执法睢宁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睢宁县恒华新都汇北门向东10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32420230701
项目名称:江苏水行政执法睢宁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97.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7.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江苏水行政执法睢宁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水行政执法睢宁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建设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含省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水行政执法睢宁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小濉河地涵东侧30米,徐沙河北岸 。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58.62㎡。
2.1.3合同估算价:约397.68 万元。
2.1.4工期要求:为 120 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江苏省水行政执法睢宁基地项目-业务用房包括土建、安装、附属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3日17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3日17时(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恒华新都汇北门向东100米)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09时3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8 月 24 日 0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