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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8-3 数据编号: 407913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湖北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HM-202307SZ-011001001)

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文件的澄清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对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文件作以下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美丽乡村等市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项目设计或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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