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赣榆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一期工程)污水管道维修工程公告
赣榆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一期工程)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赣榆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投〔2021〕18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赣榆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一期工程)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金福片区、新城南片区、新城北片区等
2.1.2建设规模:管道修复(含降水、清疏等)约16537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 663.830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赣榆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一期工程)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施工,含管道清淤、修复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