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阎良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阎良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t-zb-2023(45)
项目名称:阎良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阎良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阎良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提供承诺或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