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市太平水厂升级改造(改扩建)工程(厂区部分)招标公告
五指山市太平水厂升级改造(改扩建)工程(厂区部分)(项目编号:wzszw20230803003)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8-3 19: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指山市太平水厂升级改造(改扩建)工程(厂区部分)(项目编号:wzszw20230803003)已由五指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五审批(2022)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五指山市水利水电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指山市太平水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次项目按现状规模改扩建,供水规模由1.0x104m³/d增大至1.2x104m³/d。构筑物:絮凝池、沉淀池,过滤池拆除重建,清水池保留。建筑物:新建加药间、消毒间、鼓风机房、反冲洗泵房、配电间、综合用房楼等。。招标控制价14,493,174.42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五指山市太平水厂升级改造(改扩建)工程(厂区部分);标段编号: wzszw20230803003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14493174.42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