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在线气体报警仪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在线气体报警仪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在线气体报警仪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购买、工程及技术服务、设备安装(含安装必须的土建及安全文明措施)、附件(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单机及系统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2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项目中的服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故障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更换。
2.3工期:合同签订后办理完成开工审批之日起85个自然日内。
2.4验收标准:交货时应符合比选人要求的货物标准,比选人有权检验,达不到要求标准的有权要求换货,直至退货,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供货期间原材料涨价风险,中标人自行承担。其他阶段验收参照总则中标准要求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3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