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E6500003901002522016)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2522016)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总库容 5344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87 米,相应库容4737万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库容701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 8 兆瓦。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引水发电洞、电站厂房等组成。大坝建筑等级为 2 级,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等级为 3 级,电站厂房、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等级为4级。抗震烈度为8度,大坝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其他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标准 为2000 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2522016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招标范围: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