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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8-4 数据编号: 408366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惠州惠东县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项目第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项目第一期设计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招标核准(惠东发改投审[2022]115号),项目业主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黄埠镇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东县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项目第一期设计
2.2
招标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2.3 项目地点:惠东县黄埠镇
2.4 项目规模:广东省惠州市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项目第一期为镇区大坑河、咸溪河以及坣头河沿河两岸截污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大坑河、咸溪河以及坣头河沿河两岸新建DN400~1200截污管道16.61km及配套检查井和防倒灌设施。
2.5 工程估算:工程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826.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89.02万元,设计费暂定约为264.29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惠东县惠东县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项目第一期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最终以合同为准。
2.7 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2.9 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黄埠镇政府自筹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 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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