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线工程)施工公告
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3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线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线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团结路148号。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1886米,其中:d600钢筋混凝土管道1851米,配套建设过雨水沟道倒虹设施1 处及相关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1 月30 日(具体开竣工日期已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招标控制价:8862316.9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