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 以石水【2023】28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灵寿县水利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工程涉及狗台乡孙家庄村及青同镇刘朱乐村、高朱乐村,改善灌溉面积1261亩。主要建设内容:斗渠重建、维修加固5583m,农桥重建10座,穿路管涵22处,分水口改造3处,斗渠渠首改造1处。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如下: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工期:3个月。
2.2招标范围: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