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龙昆沟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昆沟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昆沟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昆沟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将龙昆沟拆除影响范围内的26条10kv电缆截断后通过中间头对接新电缆,待电缆沟施工完毕后将新电缆敷设回电缆沟内。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电力工程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招标控制价:21596880.13 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