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博兴县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EPC经博发改【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设计、施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BXGC-2023-067
2、工程名称:博兴县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EPC
3、建设地点:博兴县经济开发区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博兴县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处理工艺采用双膜法(超滤反渗透),总建筑面积为8000㎡,主要建设进水调节池、膜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回用水池、吸水井、中水泵房、配电室、办公用房等建构筑物,建设原水输水管线2.1km、排水管线1.9km。项目建成后,出厂水规模为50000m3/d。
5、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444.00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255万元,施工费控制价15189 万元。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
7、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9、招标范围: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