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完善工程(第二批)-古里镇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常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完善工程(第二批)-古里镇村庄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完善工程(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3〕6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水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常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完善工程(第二批)-古里镇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常熟市古里镇
2.1.2建设规模:铺设管径不超过De315管道(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513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4月27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管道铺设、商品砼、预拌砂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