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监理服务吉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监理1标服务、吉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监理2标服务公告
吉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统筹整合资金且己落实,招标人为吉水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轩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水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施工总投资约28389.31万元,项目建设面积约为 83241万亩,施工工程共划分 57 标段。本次监理采用费率招标,费率招标控制价为0.80% (以施工各标段中标总金额为计费基数)。各投标人按百分比费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否则无效。
2.3 计划工期:152日历天,暂定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2个标段。
监理1标服务丁江、白水、白沙、螺田、冠山、水南等6个乡镇的施工工程标段;
监理2标服务乌江、文峰、双村、水田、八都、金滩、盘谷、阜田等8个乡镇的施工工程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每个标段拟投入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15名(其中至少包含2名监理工程师)。拟上岗监理人员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监理员上岗证书。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其他要求:(2)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不清晰的,造成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