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污水基础设施资源整合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公告
昌吉市污水基础设施资源整合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昌吉市污水基础设施资源整合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许可[2023]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市污水基础设施资源整合提升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市
2.1.2建设规模:管径DN1200,管线总长度1107.6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起点接净化路DN1200排水管线预留接口,终点接建设路排水管线。北外环路(屯河路─建设路)段管线位于道路南侧机动车道下,距道路中心线4.0米。P16~P17段排水管采用DN1L200钢筋混凝土顶管施工,施工完毕后直接作为排水管线使用,具体位置见平面图,所有顶管管材内壁做防水、防渗及防腐处理,外壁做防腐处理,总长度119米。顶管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设计并通过评审后方可施工。沿线障碍物统计:破除及恢复机动车道面积约13291平方米,恢复热熔型反光标线约609.2平方米。
2.1.3总投资额:965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9月26日开工,2023年10月25日竣工,总工期3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15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招标人约定昌吉市污水基础设施资源整合提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可兼中兼得。请投标人在参与不同标段投标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开标时间、项目名称及标段编号。
2.1.6其他: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2.2、施工: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2.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3月-2023年8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3月-2023年8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3月-2023年8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注:
(1)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