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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8-28 数据编号: 42062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关于2023年度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贾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的公告

2023年度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贾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DHSLHJZPGBZNT2023001
1. 招标条件2023年度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贾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 已经 连农复〔2023〕4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次2023年度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贾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东海县石梁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023年度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贾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本次项目为一个标段,计划安排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本次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仅对2023年度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贾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进行招标,工程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限价如下:
主要建设内容:清淤及衬砌小型集水设施蓄水池2座;新建葛沟村泵站(单机组)1座,拆建贾庄电灌站(双机组)1座;疏浚沟渠(小沟)0.328万m3,疏浚沟渠(中沟)1.154万m3,疏浚沟渠(大沟)7.733万m3;新建梯形渠Ⅰ4.213km,新建梯形渠Ⅱ3.161km,维修矩形渠Ⅰ 0.884km,新建矩形渠Ⅱ0.279km,新建埋设管道:葛沟村泵站输水管道0.53km;新建节制闸27座;新建渡槽1座;新建农桥5座,渠桥50座;新建涵洞55座;放水口507座;分水池2座;新建硬化砼道路(有路基)11.115km;会车平台(无路基)13.770(100㎡);交叉路口(无路基)6.489(100㎡);落羽杉0.14万株,中山杉0.14万株。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东海县石梁河镇葛沟村、贾庄村、东山后村、西山后村。
2023年度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贾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
最高限价为14112840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3年年底前完成合同工程量。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农业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6)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3年02月至2023年07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返聘协议。
(7)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类似业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土地整理工程任意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8)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9)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1、9.2、9.3、9.4等承诺,详见格式)。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1)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其他要求: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苏政办发[2016]85号文、人社厅发[2017]80号文、苏人社发[2018]199号及苏人社规【2022】4号规定执行。
注: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20号令)中第十五条规定
(三)投标人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名单如下:
1、濮阳市黄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临沂泰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4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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