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安市涟水县化工企业地块重点监测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淮安市涟水县化工企业地块重点监测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9月18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淮安市涟水县化工企业地块重点监测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13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 13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化工企业地块重点监测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测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始进行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开标活动开始前现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