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赤坑镇围仔角生态调蓄塘系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赤坑镇围仔角生态调蓄塘系统治理工程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2〕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环保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赤坑镇围仔角北部鱼塘片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面积约1.625平方公里,现状为鱼塘。本项目治理系统由生态复合沟渠及生态调蓄塘组成,建设内容包括构建生态沟渠长约3425米、生态调蓄塘166311平方米。建安费为830.13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海丰县赤坑镇围仔角生态调蓄塘系统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生态沟渠及配套设施、道路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电气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
2.5、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且不存在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形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格(C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岗位人员)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资格、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9其他要求:
(1)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同时应附职称证或(和)注册执业证或(和)岗位资格书、身份证、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2)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无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