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河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施工(EPC)招标公告
陵水河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施工(EPC)(项目编号:lszw20230828014)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8-28 19:3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河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施工(EPC)(项目编号:lszw20230828014)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2023】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工程、生态驳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中,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湿地建设、透明度提升、水生物植物群落优化、生态调控。通过局部湿地建设,改善陵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河流沿线及周边的生态功能。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生态驳岸工程约1376m、清淤疏浚工程48314m?、生态修复面积约16h㎡。招标控制价48,586,1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陵水河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施工(EPC);标段编号: lszw20230828014001;控制价:485861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总承包等内容(最终以双方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编制工程预算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设计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相应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格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