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建宝坻新城第二水厂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宝坻新城第二水厂工程已经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宝审批投资[20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泉达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新建宝坻新城第二水厂工程,坐落在宝坻区潮阳街道,具体位置在潮白河以南、津蓟铁路以东、引滦明渠以西,总占地面积为183697㎡,总建筑面积约17810.2㎡,总供水规模为30万m3/d,项目估算总投资78522万元,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供水规模为10万m3/d,总投资为37904万元。
2.1.2 本项目计划工期要求:
(1)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3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相关服务阶段: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1.3 质量要求:
(1)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