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高县博厚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临高县博厚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izw20230906009)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9-6 18: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博厚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izw20230906009)已由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行审改 [202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博厚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临高县博厚镇内17个行政村,共计69个自然村建设43座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总污水处理规模 1105m3/d,总服务人口约25005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bec复合生态净水工艺以及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项目新建污水管道总长180050m,其中dn100upvc管139000m,dn300hdpe管31950m,dn200hdpe管600m,dn110pe管2000m,dn50pe管6500m;沟渠修砌总长77450m,沟渠清淤加盖板总长2300m;新建复合生态污水处理站15座,人工湿地28座;新建1m3化粪池共计388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污水管网及其他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2,142,7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458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博厚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hizw20230906009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21427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监理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