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2标段(监理)-变更公告
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2标段(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30102802005002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 E3501030102802005002《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2标段(监理)》招标文件进行答疑与补充如下:
一、问题与答疑:
1、招标公告中要求一级一般公共建筑业绩,评标办法3.3详细评审中未要求业绩,请代理明确本项目是否需要业绩。
答:本项目仅需要提供资格业绩。
2、厂房业绩、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的一级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公建一级业绩的要求?
答:符合。
3、问题: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49.9米。
4、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10人,已超标!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一般房屋建筑工程30000㎡(含)~60000㎡,配备5人即可。
建议:删减专监(房建)1人,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P19页项号48“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撤销投标文件, 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有误吧!
理由: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五份标准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3〕12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4.4 款第(1)项,即“(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予以删除。
建议:删除P19页项号48、16。
答:按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号11条款号第15条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P19页项号48“18、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管理人员,但费用不另增加”,P69页2.3.4“
(3)…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进度安排要求监理人增派或更换指定资历监理人员,监理人须无条件接受,增派或更换的监理人员需经委托人同意,且委托人不另行支付任何相关费用…”,P79页9.2.18“…监理人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至满足备案要求为止…要求监理人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按要求7天内增加到位,费用已含在中标价中”。
理由:本项目人员已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配备。
建议:增派管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理由:根据榕建规〔2022〕3号文件规定,“凡已交存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凭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也咨询过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部门,可以使用《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
答:满足。
8、问题:招标文件P23页1.4.3“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理由:自2018.8.1起,检察机关不在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建议:按招标文件P16页项号48、2执行吧?
答:按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号11条款号第2条执行。
9、问题:招标文件P67页2.1.2(29),包含“缺陷责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