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弃土场工程答疑澄清公告(一)
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弃土场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一)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弃土场工程”(项目编号:czfygc202308-015)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修改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加分项要求“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建议删除“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增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答:本条不予修改,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