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投审〔2021〕5号(项目代码:2102-440607-04-01-566214)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关于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招标的核准意见》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一标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2.2 建设规模: 本标段对中心城区北江片区,总计5.95km2内管网进行管网缺陷修复、市政管线完善、市政雨污错混接改造、城中村出口截流工程、现有截流措施改造等管网修复提升工作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服务。项目总投资为3030.39万元,建安费为2708.07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 8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其中包括:施工期监理150日历天,缺陷责任(保修)期监理:73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710936.79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与本标段所有有关的工程内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承包方式: R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标段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诚信档案。
4.4.1 根据《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 《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 号),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