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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9 数据编号: 428879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全街老旧小区化粪池清运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街老旧小区化粪池清运服务外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幢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92-NJYY-C2023-0006
2.项目名称:全街老旧小区化粪池清运服务外包
3.预算金额:80万元
4.最高限价:80万元
5.单价最高限价:680元/车(5吨吸粪车)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如供应商满足以上条件,则上述
(2)-
(6)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代替。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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