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汨罗市汨罗江尾闾涝区二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施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汨罗江尾闾涝区二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汨罗市汨罗江尾闾涝区二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汨罗市归义镇、罗江镇、屈子祠镇、白塘镇。
2.3、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1处(南阳闸泵站1260kW);扩建泵站4处(百丈泵站1260kW、涂家套泵站1430kW、小桥湖泵站1000kW、朱砂桥装机320kW);更新改造泵站3处(长山泵站1600kW、二号渠桥闸结合泵站160kW、范家垅泵站150kW);改造长山-江南堤泵站联通渠5.2km;整治湖溪垸涂家套低排闸、朱砂桥涵闸、小桥湖低排闸、百丈低排闸等涵闸4处。本次招标金额为8595.79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其他要求: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按相关规范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近 □3?5□8 年内(指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 规模达到4000万元的排涝泵站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级别)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