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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1 数据编号: 42926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2023-2024年度桂城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应急抢修项目公告

2023-2024年度桂城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应急抢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2023-2024年度桂城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应急抢修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1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本项目2023-2024年度桂城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应急抢修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17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桂城街道排水管网及排水设施大部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存在部分排水管道和排水设施出现淤积、损坏等情况,同时,近年来每年都会出现数宗因市政排水管道及排水设施破损导致水土流失、地面下沉塌陷的现象,严重影响排水管网正常运行和市民出行安全。为保证排水管道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到污水管网,达到污水厂处理提质增效要求,以及对因市政排水管网引起的路面下沉、塌陷、水浸等突发紧急性问题能够快速响应、及时抢修(含购置相关排水设备)。
2.3 计划工期:一年或工程造价达到43,690,201.02元,二者先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因素而延长。
2.3.1 本项目的结算上限价为人民币43,690,201.02元,本项目工程建安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43,690,201.02元。若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完成的工程量结算额达到结算上限价,则本合同提前结束;若结算金额累计接近结算上限价,经招标人确认无需再进行该项目的,则本合同终止;若合同签订之日起届满一年,工程资金仍有结余(结算总额不足结算上限价)的,不影响本合同期的结束;若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超过结算上限价的,则按结算上限价进行结算,超出部分的工程款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结算金额均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
2.3.2 本工程由多个任务单组成,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工程发包数量有异议,中标人预计累计完成的工程额将达到结算上限价的情况除外。无论招标人是否有提供施工图纸,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落实施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折率):90.00%。本项目工程建安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43,690,201.0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因市政排水管网引起的路面下沉、塌陷、水浸等突发紧急性问题能够快速响应、及时抢修(含购置相关排水设备)。中标人应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折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最新修订版)》、《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实施规范》、《佛山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及上画工作导则(第1版)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0号)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新文件,最终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_施工类)查询的结果为准。)
4.5.2 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3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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