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州市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州市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滦州市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滦审批字〔2023〕23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滦州市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滦州市城区
2.3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城区东西部排水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铺设城区排水管网4174m,修建暗涵、板涵、明渠排水通道及调蓄水工程,排水量为5m3/s,调蓄水量36万m3/年;连通城区东部排水通道,建设城区排水泵站,设计规模34m3/s。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图纸范围内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 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8 日上午9:30-17:3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