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综合服务楼A栋项目供热一次网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综合服务楼A栋项目供热一次网工程;
2.3 项目编号:HITZB-2023000048;
2.4 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5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0日至2023 年10月30日 ,共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土方、道路、管网、绿化等,其中市政热力干线从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热电厂接入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综合服务楼 A 栋项目用地红线位置,相关规划、会签、路径手续(含路径规划审批所零的航测图、五线图、管综图等所有相关文件)、路线绿证等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人完成,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7工程规模:供热面积约8.4万㎡。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施工质量标准且外网管道的试水打压及通水调试等必
须满足中国华电集团哈滨发电有限公司验收要求并通过供热部门验收。
2.8项目预算:人民币8157014.63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拟参加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3.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中附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