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徐水区傍河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傍河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一期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玖利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保定市玖利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1.2建设规模:每户建设一套三格式化粪池“灰水收集+过滤沉淀”,本期工程对正村乡、大因镇、漕河镇、留村镇等四个乡镇涉及的18个傍河村共建设约4000套装置,每千户建设一处大三格化粪池。
2.1.4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1.5质量标准:合格;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