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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1 数据编号: 429446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黑龙江2023年同江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含补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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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验收、监理、工程检测、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同江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含补充设计)
2.2建设地点:
片区一:项目区位于同江市,项目区涉及同江镇新乐村和三村镇头村。项目区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使用权为同江镇新乐村和三村镇头村集体所有,项目区界限清楚,权属无争议。
片区二:项目区位于同江市,共涉及3个乡镇4个村。位置隶属于八岔赫哲族乡新颜村、金川乡金珠村、金河村以及银川乡永华村,项目区界限清楚,权属无争议。
2.3招标控制价:148.75万元(其中:监理费75.17万元,工程检测费15.85万元,初步验收费25.5万元,项目决算审计费32.23万元)。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07月30日,总工期289天;
2.5建设规模: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
排水沟清淤13条,长24.910千米。
(2)渠道工程:农渠衬砌151条,长度为46.446千米;同时配套简易毛门(l=50cm),共计929套。
(3)建筑物工程:新建建筑物116座,其中涵洞116座(圆涵7座、方涵109座)。
(二)田间道路工程
共布置田间道路36条,共计40.149千米,全部为砂石路。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初步验收:包括先建后补资金建设项目,主要对项目建设任务及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情况;自筹资金落实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工程和设施设备移交管护情况和内业档案完成情况提供初步验收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工程检测:提供本项目工程检测抽检服务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
项目决算审计:提供本项目决算审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事业单位,在人员、设备、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且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监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工程检测: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共四大类);
项目决算审计: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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